问题 | 离婚协议约定再婚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约定再婚变更抚养权是可以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一)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 (二)诉讼解决 第一步:收集证据 (1)证据包括: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生活开支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孩子的意见等等; (2)整理证据时,考虑影响法院判决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原告需要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诉求在起诉状中写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会经过审查,7日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将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诉状和其他相关材料、证据,并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调解 法院在审理就离婚案件中,通常会先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解。如果通过法院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能达成一致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如果双方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 第五步: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需要开庭审理的孩子抚养费变更案件,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步:法院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原告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第七步:给孩子落户 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进行办理户口的变更。 一、孩子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什么?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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