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把钱给父母是否属于财产的合法转移?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公平分割。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不分给该方。对于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算的。因为没有离婚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数额小的话,可以算是给父母送的礼。数额较大肯定属于财产转移。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财产分割中的离婚前财产转移问题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离婚前将钱转给父母是否算作财产转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财产转移是否被视为合法取决于各种因素。首先,需要考虑转移财产的动机和目的。如果转移是为了逃避财产分割责任或者损害对方的权益,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违法行为。其次,转移财产的时间点也很重要。如果转移发生在离婚程序开始之前,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婚姻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如果转移发生在离婚程序开始后,法院可能会视其为个人财产。最后,转移财产的方式和证据也会影响法院的判断。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针对财产转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视为合法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动机、目的、时间点和证据等。如果转移财产是为逃避责任或损害对方权益,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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