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二、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三、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四、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五、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六、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