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无牌车辆出现交通事故的,将按以下的责任认定:1、车辆在买卖过程中,因未过户而导致在车辆管理所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无法上牌,并开车上路出现交通事故,由事故的责任人(驾驶员)和车辆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一般因驾驶员的过错造成事故的,而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3、驾驶员因在执行职务中驾驶无牌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