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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形
释义
    借款合同成立但为生效的情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合同未生效;附期限或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生效;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借款前合同不生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就会生效。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的效力应该怎么确定
    借款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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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