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所持居民身份证标示发证机关为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 2.宜昌市所属中、小学校学生无身份证的可凭本人户口办理; 3.在宜工作、长期探亲的外地人士,凭工作证、暂住证办理(签发已半年以上)或其它相关证明; 4.宜昌市大中专院校签发的学生证及本人身份证; 5.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域内房产证及本人身份证; 6.配偶为宜昌市(包括下辖县市)户籍的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 7.军人或老人等政策免票群体自愿购买。 宜昌三峡景区旅游年卡由市民自愿购买。宜昌市公交集团IC卡管理中心和湖北银行宜昌分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