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损坏或者换发、补发的,应当向派出所、公安分局申请办理。补办身份证的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内,但具体时间也会因地区、工作量等因素而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损坏或者换发、补发的,应当向派出所、公安分局申请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材料后,核实相关信息情况并进行照片、指纹采集,同时将照片、指纹等信息上传至公安部门身份证信息系统。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放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