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海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威海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六条第二项: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威海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船舶检验申请; 2、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博; 3、经船检认可的船舶修理技术资料; 4、更换材料和设备的船用产品合格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 三、威海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申请条件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第十一条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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