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业委会业主能把物业赶走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是业主请来为业主服务的管家。可是,实际上很多物业的进驻都不是业主同意的,而是开发商和相关主管单位的利益交换。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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