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9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1、9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是: (1)未成年人犯罪;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5)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6)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7)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8)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犯罪情节轻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