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撤销。在自己被迫情况下签署的 承诺书 ,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签订时显示公平的,属于无效的合同,因此无相应的法律效力。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对该承诺书要求撤销。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