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执行检察是干什么的: 1、刑事检察监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 2、刑事执行即刑罚执行,简称行刑,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根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己经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事检察职能: 1、审查逮捕。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是否继续羁押; 2、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决定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3、刑事诉讼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司法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控告申诉检察。对妨碍辩护人和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控告,进行审查监督;对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等刑事终结处理决定,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确有错误的,进行监督纠正;办理刑事赔偿、司法救助等案件。 刑事执行检察十一项主要职责包括什么; 1、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6、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9、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 10、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1、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进行处罚,很多人犯罪都会接受处罚,且刑事执行的依据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