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职务犯罪检察部职责 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监察委员会的建议,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 2、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刑事立案; 3、对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4、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管辖; 5、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 6、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补充侦查; 7、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8、指导和考核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9、对检察环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务犯罪的种类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