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3、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5、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