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刑事案件可以旁听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采用公开形式审理的,可以旁听。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一、刑事审判原则都有哪些 1、审判公开原则 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未成年人年龄,指被告人开庭审理时的年龄,而不是犯罪时的年龄)。 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的要求: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到场代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 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人的法庭教育工作。 宣判必须公开,但评议一律秘密进行。 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 对依法应当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宣判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信息。 不得旁听案件审理的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 2、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原则:包括直接审理原则(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和直接采证原则(法官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 言词原则: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 3、辩论原则 辩论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 辩论的内容是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 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辩论为必经程序。 4、集中审理原则(不中断审理原则) 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 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二、开庭旁听任何人都可以进去吗 不是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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