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夫妻的关系声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还需要有法院出具的判决生效单和其他证据材料。如行驶证、房产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证明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