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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申诉书递交到哪里
释义
    民事申诉书递交到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具体方法如下:
    1、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
    2、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3、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4、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民事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下:
    1、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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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