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验收后何时进行结算? |
释义 |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发包人需在28天内核实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则需在14天内交付竣工工程给发包人。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拓展延伸 工程验收后的款项结算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程验收后的款项结算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和要点。首先,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以确保款项的及时支付。其次,双方应核对工程合同和付款协议中的相关条款,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还需要注意结算过程中的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的保存,以便后续的审计和纠纷解决。此外,双方还应关注结算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避免延误或违约。最后,为了避免纠纷和风险,建议双方在结算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结算结果的认可和满意。总之,工程验收后的款项结算流程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注意细节和风险控制,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结语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确认。确认后,发包人通知经办银行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在工程验收后的款项结算流程中,双方应注意核对合同条款、保存相关凭证、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并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合作关系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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