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预验收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解答: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星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文章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规定。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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