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3.提供疾病治疗;4.办理丧葬事宜;5.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住房建设部门纳入住房保障特殊群体范围;6.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由教育部门给予教育救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可以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省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