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会开除公职。公职人员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对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如果是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淫、嫖娼需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嫖娼不属于犯罪,但是违法,公安机关会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并且按照量罚基准执行。嫖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爱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 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 3、发生性关系。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的说法,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里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情掌握的情节,属于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既可以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也可以认为不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千罚款属于法律规定的上限,但不属于违法,只是合理性问题。对于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即使通过诉讼也不能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