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2、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3、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地图等)4、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5、其他有关地理数据6、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测绘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测绘成果,是指在陆地、海洋和空间测绘完成的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 (一)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二)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三)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地图等)(四)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五)其他有关地理数据(六)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