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算一人名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房产证写份额怎么写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情形,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女方要求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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