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检不过,是否有第二次机会? |
释义 | 复检机会仅限于特定情况,如酒精过高导致肝功能异常。参军体检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具体时间由各区决定。若问题可通过治疗解决,可在下一年度报名参军,否则无法参军。 法律分析 基本上不能复检了。除非所检出的项目有不确定因素,比如第一次检查出有酒精过高的情况,导致肝功能某些指标不正常,可以在过几日后,酒精退却后,再进行复检确认肝功能。 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当兵体检没过还有机会。入伍第一次体检不合格有机会复检,如果复检在不合格,就不能参军了。对于前期参加体检可能因体重或身体不适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大学生士兵,还有一次复检机会。具体复检时间由各区自行确定,可咨询各区征兵办。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如果通过治疗能达到体检要求,等下一年度征兵时继续报名参军。如果通过治疗不能解决问题,比如先天性的疾病不能完全治愈的,当然就不能报名参军。 拓展延伸 军人禁检:重新考虑第二次机会 军人禁检政策一直备受争议,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是否给予军人第二次机会。重新考虑第二次机会是必要的,因为人人都有犯错的可能,而且军人的职责和压力使他们更容易犯错误。给予第二次机会不仅能够体现对军人的关怀和支持,也有助于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放任军人的过错,而是在适当情况下,通过重新评估、培训和辅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融入部队。这样的政策调整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和人性化的军队制度,提高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结语 军人禁检政策一直备受争议,是否给予第二次机会是其中一个核心问题。重新考虑第二次机会是必要的,因为人人都有犯错的可能,而且军人的职责和压力使他们更容易犯错误。给予第二次机会不仅能够体现对军人的关怀和支持,也有助于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这样的政策调整将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平和人性化的军队制度,提高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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