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起诉没钱还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 2、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3、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4、对于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可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5、如果债务人涉嫌刑事犯罪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用途,通过出具借条或还款保证书等材料骗取信任,提供借款后拒不返还,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6、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7、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8、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