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离婚时财产如何进行清查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对财产分割等问题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而要想对财产进行分割首先要知道共同财产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掌握在一方的手中,另外一方对财产状况并不了解,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调查关乎到弱势一方的切身利益。 首先,在离婚前,应尽可能多搜集财产线索。比如通过对方放在家中的物品顺藤摸瓜,搜集到对方的银行卡号、股票、基金账户、保险购置情况。 其次,在案件立案之后,除了已经有证据能够证明的财产比如车辆、部分房产等财产外,可以对不知具体内容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调取或者出具调查令。比如申请对银行流水及股票基金账户进行调查或者向律师出具调查令,由律师调查。通过财产调取除了可以知道现存多少财产,还很有可能会发现对方是否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在银行流水中发现有大额资金转出且对方说不出合理理由。另外,还可以委托律师在立案之后对对方名下的房产信息进行调查。 离婚时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只分割共同财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方案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检查是否有转移的财产,要进行离婚清查财产吗。 自己想法搜集共同财产的证据,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法典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方案由双方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离婚财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赠与一方或者由一方继承的财产除外;5、夫妻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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