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的证人证言,如果带有偏见,可能会影响事实的真实性和证据的有效性,因此在法律上是否能够使用存在争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证人作证必须如实说出所知道的一切事实,不得作伪证、隐瞒真相或者歪曲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回避:(一)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二)与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结果的;(三)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有仇恨或者其他恶意情绪的;(四)对案件有偏见或者偏听偏信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证据规则适用的原则是: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 综上所述,庭审中的证人证言如果带有偏见,可能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在法律上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回避或者排除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