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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国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在哪一年呢
释义
    “政社分开”就是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早在2007年7月,蜀山区委区政府就意识到,随着城市化加速,街道和社区承担的任务日趋繁重,其原有的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导致“政社不分”,严重不适应新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
    一是街道、社区职能错位,社居委承担着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不堪重负。蜀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守掌介绍,2007年之前的街道设置小而全,每个街道内设机构都在15个以上,分工过细导致街道层次的机构臃肿,职能交叉又缺少配合力。作为处在创新社会管理最基层的社居委,同样承担着一百多项行政管理事务,不堪重负。同时,街道社区的职能错位,导致居民自治功能相对薄弱。
    二是人员编制既超又缺。 “超”,是人员过多,人浮于事。 “缺”,是真正干事的人少,尤其是专业的人更少。在街道和社区这种“既超又缺”的人员格局中,推动创新社会管理主体的动力和能力自然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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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