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般的出险流程是这样的:出险报案--现场勘查--提交理赔申请--理赔审核--理赔决定 1、出险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拨打保险公司客服 电话(如果不知道客服 电话,可以查看保险单上的信息)客服人员会告诉您理赔所需要的单证(车主姓名、车牌号),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2、现场勘查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接到报案电话后,会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一般在2小时之内到达),进行事故勘查和处理,告知司机定损金额,确定维修地点。同时收集理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拍照留取证明。若事主因伤在医院治疗,理赔人员将去医院与您沟通协商。 3、提交理赔申请准备好理赔单证后,可到当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理赔,如果直接在4S点维修,可由4S店代办所有手续。 4、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接收理赔材料后,进行理赔调查及审核。 5、理赔决定审核过后,保险公司会及时作出理赔决定。决定赔付的,将发送赔付通知,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支付保险金。决定不予赔付的,将发送拒赔通知,并退还相应的申请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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