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缺乏告知是指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在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将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告知投保人。强制买保险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购买车险、旅游保险等,被保险人被要求必须购买保险才能进行某项活动或获得某种权益。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必须是自愿的,不得强制购买,否则违反了自由选择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前,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告知投保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不得附加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强制消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合同是一种自治的协议,当事人原则上应该是平等自愿的,不得违背强制性规定。 在保险交易中,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充分告知合同的条款和责任范围,从而保证投保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利应当得到保障,不得被强制购买。若保险公司存在缺乏告知和强制购买等行为,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