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基于相互诚信的原则签订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则会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化。同时,被保险人有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索赔拒绝或赔偿减少等风险。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有关情况。保险人未要求询问的,投保人不得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 2.《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民事活动涉及的有关事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证据所指向的事实属实的,应当认定为事实。”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被保险人进行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违反了保险合同订立时的相互诚信原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