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在签订之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未通知合同变更,导致索赔被拒,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变更后及时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否则,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合同条款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变更,导致索赔被拒,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