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是否可以重复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人只需要承担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一次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同一份保险合同不允许重复理赔。如果被保险人同时购买了多份保险,每份保险合同都有独立的责任范围和赔偿金额,可以分别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可以在同一保险事故中向多家保险人投保,但不得超过其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是当事人约定,自愿成立,平等有益,并有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在同一时间内投保的同一风险,保险责任不得超过保险费所对应保险金额。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多份重疾险,每份保险合同都有独立的责任范围和赔偿金额,可以分别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同一时间内对同一风险进行重复投保,保险人只需要承担一次赔偿责任,不得重复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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