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有哪些情形不可行? |
释义 | 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有这些: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一致的。 有哪些情形可以撤销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撤销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即离婚后一年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不是任何在情况下都可以撤销。 哪些情形不适合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哺乳期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离婚?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 第一、自愿离婚情况下,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手续。 第二、诉讼离婚情况下,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该内容由 张正林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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