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一、离婚五种情形必须办理 离婚五种情形如下: 1、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3、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 5、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条件 申请离婚登记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离婚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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