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1)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2)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3)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