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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车牌的有效期是多长?
释义
    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二手车过户缺少证件该怎么办
    1、根据公安部10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五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办登记证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车主)、行驶证,要车主本人开上车,不能委托,到交警支队车管所补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年检要在有效期内并合格,要有交强险。
    2、根据公安部102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个人办理: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到场;
    4.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单位办理:
    1.机动车所有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到场;
    4.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单位盖章。
    买方没有身份证可以去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或开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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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