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职业病鉴定需要材料有哪些根据根据(第91号令)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 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病鉴定需要材料包括员工在该职位工作的时间、从事哪种岗位、劳动者因患病而到医院检查的结果等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预防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职责,同时,如果劳动者遭受到职业病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检查与救治,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