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没有经过批准,不可以使用手机。手机还有专门人员保管,而且在拘留期间有人来探望也要经过审核才可以。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