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自诉中被告人找不到的处理:如果因被告人找不到而致使刑事自诉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审理,等待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法院应当再对案件恢复审理程序,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