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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判决能否申请重审
释义
    婚姻无效判决是不能申请重审的,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即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比较特殊的是离婚案件。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和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当事人可以就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中确定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再审申请,如果符合再审条件,应当进行再审审理。然而,如果当事人就原离婚审判决、调解书中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再审,法院应当驳回再审申请,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方式有哪些?
    对无效婚姻宣告,均采诉讼方式,由法院判决宣告。
    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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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9: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