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涉外婚姻中的一方失踪 |
释义 | 涉外婚姻一方失踪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后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失踪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处理。 法律分析 一、涉外婚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 1、涉外婚姻一方失踪,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另一方失踪怎么能办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拓展延伸 涉外婚姻中一方失踪:如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在涉外婚姻中,若一方失踪,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一定的程序。首先,确认失踪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失踪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其次,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失踪方的相关证据和资料。同时,与失踪方的亲属保持联系,获取可能的线索。若失踪方长时间无法找到,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失踪方的行为已构成离婚事由。法院将依法审理,并可以采取公告等方式传唤失踪方。若法院判决离婚,应及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援助,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涉外婚姻中一方失踪,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另一方失踪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受理并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建议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寻求专业律师援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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