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品犯罪者可以通过社会再适应和康复改变生活环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毒品犯罪者在服刑后,可通过参加社会再适应和康复活动,改变其生活环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毒品犯罪者可以完全摆脱过去的犯罪记录。具体的改变方式和效果取决于犯罪者自身情况以及社会治理和康复机构的支持和指导。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应当接受教育改造,学习文化知识,掌握生产技能,改正错误,以便于回到社会上重新做人。” 2.《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服刑期满,能够认罪悔罪并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当予以考虑减轻惩处或者减轻处罚。”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判决确定后,实行社会再适应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要求,进行再适应。” 因此,毒品犯罪者在服刑期间,应当积极参加社会再适应和康复活动,通过改变自身行为和思想,逐步改变生活环境。同时,社会治理和康复机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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