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时,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社保局相关规定,只有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