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除原来的十二项外,还有一些新划入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