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客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非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资时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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