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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碰到人家车了走了,人家报警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一、碰到人家车了走了,人家报警怎么处理?
    (1)如果双方责任人已经有意识停车,但如果看对方没注意,借机逃跑,并没有主动留下“车牌号、身份证号、电话号”三个信息;因为这三个信息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必须填写的内容,这时候,我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报对方肇事逃逸。(2)发生交通事故了,对方压根就没有停车,直接逃逸。这个时候也要第一时间记录肇事车的车辆类型、型号、颜色、车牌、和车损的部位。如果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视频会更好,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最好在肇事车逃跑的时候,拿起手机拍下肇事车辆,哪怕不清楚,也尽量留下可以保存的线索。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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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4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