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改非车辆还要强制报废。根据相关的规定,虽然私家车并没有明确规定报废年限,但营运车辆使用年限是8年时间。比如,当运营车辆使用7年时间,然后再去转成非运营车辆,此时还是需要根据营运车辆的使用期限来进行报废,也就是只能再使用1年时间。 营转非就是把营运车辆转换成为非营运车辆,就是出租车不继续使用,转换为地方牌照。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营运车辆转成非营运车辆的汽车,主要就是根据营运车辆规定有效期限进行报废。如果是私家车,目前对于非运营性质的小型、微型汽车是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但当汽车行驶里程已经达到60万公里,此时国家就会引导报废。 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