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女职工刚交完五险就怀孕,如果没有缴满规定的年限,一般不能用生育险。当单位为职工缴费满一年时,而女职工具有怀孕等情形的,才可以依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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