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拒赔猝死病例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拒付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而猝死病例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如重疾险合同中有明确排除该疾病或者条款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那么拒绝理赔则存在不合理的拒付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四条: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疾病。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七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